「與偶像零距離」的SWAG成人影音平台,正在將台灣的性產業「去中心化」
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
以「一對一私訊」為名的情色聊天平台SWAG雖然屬於合法邊緣,但部分成人偶像在自營之餘,甚至還有助理幫忙掌鏡、剪片或經營社群,撇開社會觀感不談,其實反而形成了新型態的產業,將性工作從少數控制者的手中解放,讓「被控者」化為「偶像」般的存在。
感謝高速網路與智慧型手機之賜,「平台經濟」橫跨影視串流服務、美食外送、交通運輸業,面對發展快速的新商業模式,除了美食外送、交通運輸外,「成人偶像自拍平台」亦受惠於高速網路與畫質的平台經濟。
例如主打「與偶像零距離」的成人影像平台SWAG,最近就逐漸從口耳相傳的秘密,透過各家YouTuber的宣傳逐漸走上檯面。不過和叫車或外送的App相比,在SWAG中無論是提供平台服務的業者、上傳影片的成人偶像或付費收看的使用者,似乎都不存在平台經濟新商業模式中近期最為人詬病的「假承攬真僱傭」,業者、成人偶像、使用者三方面各取所需的一片詳和,是否為情色經濟開了另一扇窗?
其實台灣人對影音App應該不陌生,對平台上的「色情」也時有耳聞,例如現已「洗白」為清新多元節目與歌手養成平台的17直播,其實在2015年甫上架時,就因為直播主播出色情影片,導致業者遭警方約談,App更是在七天內火速被下架。而同樣是黃立成所創立的SWAG,最初其實是打著「一對一私訊」的名義,而其更為封閉的軟體環境,最後打出「亞洲最大成人私聊平台」的招牌,直接以情色內容吸引消費者。
在平台上,除了免費內容之外,使用者也可以付費換點數來「解鎖」各樣平台直播主拍攝的情色內容,其中有些直播主甚至設計活動,讓「刷禮物」到特定金額的粉絲,可以進行真實世界的「一對一互動」,而這些互動的紀錄影片,也常會再放上平台成為收費內容。
有趣的是,雖然SWAG觀眾和直播主的互動有如「付費發生性行為」,但由於刷禮物和直接付費之間隔了一層,加上直播主以「一對一聊天」名義提供影片,從法規角度來看不達成「公然」和「散布」的條件;而在實際一對一的部分,由於是粉絲刷禮物給直播主後,另外由直播主約出共餐或其他深度交流,在法律邊緣免除了「交易」的責任。
在這種看似合法的環境下,加上許多自媒體加以包裝「好賺」的形象,也讓SWAG平台上的直播主和用戶越來越多,尺度也越來越開放,但被台灣社會風氣深埋在底層的性產業透過網路平台逐漸蓬勃,究竟是好是壞呢?
某方面而言,色情直播平台打破了性產業「傳統勢力」的控制
其實性產業並非今天才有,台灣從古至今性工作的參與者也不曾少過,差別多只是有否在媒體見光。然而講到情色經濟,便不得不先提鄰國日本,從PTT問卦「日本經濟有差到這麼多女人甘願去拍AV?」中可以看到,很多人覺得「國家經濟越差、越多人從事性產業」這個命題顯然有誤。根據經濟學人的公開資料,2017年的世界GDP排名前五名為美國、中國、日本、德國、印度,日本經濟顯然是亞洲民主國家內最好的,而德國的性產業合法範圍最廣,涵蓋娼、嫖、中介,在德國賣淫必須要納稅、繳納社會保險。
性產業為世上最古老的行業之一,由日本和德國的例子看來,可見經濟太差還撐不太起來這行業,而背後的關鍵,反而是資源夠充足的國家,反而可以對性產業進行規範和保護從業人員,相較起來,在比較貧窮的國家性工作者同樣多,但他們更有可能遭遇人蛇、黑道等勢力的傷害。
再把焦點轉回台灣,若撇除經濟因素,台灣人是否能視性產業或情色產業為正當職業選項?或者說「為了興趣」從事情色產業可能嗎?
在平台經濟如此火熱的當下,台灣「合法範圍」內的情色產業如酒店、性感寫真、情色一對一私聊等,對照主流媒體在社會新聞報導中一貫以「第三世界窺奇」視角來勾引讀者好奇心的做法,在自媒體當道的今天,自拍影片上傳平台並獲利的成人偶像們,某方面而言其實是悄然將鏡頭詮釋權從傳統媒體拉回自己身上,加上粉絲經濟的加持,不只意淫變得客製化,透過「抖內(donate,提供財物)」還能獲得共餐或發生性關係的機會,反而是將性工作從少數控制者的手中解放,原本的「被控者」甚至可以轉化為「偶像」般的存在。
SWAG上的影片也是「用戶產製內容」,只是「情色」帶給它不一樣的眼光
所謂UGC(User Generated Content)是指平台上的內容為使用者自行登入、產製,並非平台端創作或編輯,例如大家熟知的部落格。而SWAG這樣的平台,就屬於自拍情色影片與粉絲經濟的混種,但本質其實也非什麼新鮮事。事實上,自製寫真集和上傳自拍性愛影片早已不是新鮮事,在SWAG之外,從早期的無名小站到PTT、Dcard等討論平台或Twitter、Snapchat等管制較少的社群媒體,其實都有這種所謂「素人」的色情內容。
有趣的是,雖然參與的人十分分散,但因為平台的凝聚力,卻也讓台灣逐漸形成了新型態的色情產業。
以寫真平台JVID為例,部分寫真偶像的人物設定常挪用日本AV常見的素人感,好比「小隻馬」、「音樂系」、「現役女大生」等等……在約定成俗的色情關鍵字下,這些情色影音平台裡人氣高的成人偶像似乎也逐漸長出了「在地市場」,加上粉絲樂於為偶像消費,甚至尋求成為性愛片主角的機會,平台「素人」們除了影片尺度大外,也不斷營造性感、大膽並且享受性愛的形象,好像無時無刻渴望性,藉以營造出「成人偶像」的形象。
不僅如此,部分成人偶像在自營之餘,甚至還有助理幫忙掌鏡、剪片或經營社群,筆者在觀賞這些影片時,除了火辣鏡頭外,更驚訝的是畫面裡的偶像們似乎真心熱愛這份工作,甚至為此另外聘僱人員,某方面而言成為了真正的「老闆」,在這些分散的點中,新型態的產業也在逐漸成形。
反思:把情色影音平台的人看作網紅,為何要笑陪酒的人?
YouTube影片未經授權被「搬運」到Bilibili怎麼辦?律師詳解影音創作者的反擊之道
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
隨著社群平台愈趨多元,資訊流動速度不斷提升,眾人對於搬運影片早就習以為常,不過對於影音創作者而言,這就是心血遭剽竊的侵權行為。究竟未經授權而搬運如何侵蝕著作權,而當影片被搬運時,又有什麼自力救濟的手段?
搬運工活躍於各大影音平台早已不是新鮮事,「B站盜YouTube,抖音盜B站,YouTube盜抖音」的亂象層出不窮,時至今日,我們愈來愈難分辨誰才是影片的原創者。
B站(Bilibili)作為使用者生成內容(User Generated Content)為主的影音社群平台,自成立以來,已多次因為侵權的盜版和搬運影片而飽受批評,甚至吃上官司。事實上,B站在每部影片的介面上,都會標注「未經作者授權,禁止轉載」,不過仍無法有效遏止盜片和搬運。
究竟搬運觸犯什麼樣的法律?創作者在B站上遭遇侵權又要如何自力救濟?影片授權給他人要注意什麼?就讓本篇報導帶你一次了解。
美其名為「搬運」,實際卻是「盜片」
在B站上,有許多專門搬運台灣YouTuber影片的頻道,像是Dcard調查局、哈哈台街訪等影片,就經常一刀未剪地被上傳至B站。許多UP主雖然會在影片資訊欄附註「純搬運,侵權刪」,然而事實上,未經原創作者同意,逕自搬運影片的行為,已明顯違反著作權。
在B站上搜尋「視頻搬運」、「油管(YouTube)搬運」、「抖音搬運」等關鍵字,就會發現有許多教學影片,教你如何從YouTube下載影片、刪浮水印、上字幕,甚至教你如何在不違規的情況下,進行二次剪輯或二次創作。
只要成功搬運並順利累積流量,搬運工便可開通創作激勵計畫,獲取B站分潤。對原創作者而言,不只著作權遭受侵犯,更損害自身經濟收益。
影音創作者賣腦進入B站的契機,也是因為不甘影片遭搬運。由於一開始不清楚要如何透過平台內部監管機制下架搬運影片,賣腦只好私訊該名搬運工,以侵權為由要求刪除影片。雖然順利下架影片,但搬運現象依舊未能停止,於是賣腦決定採取平台雙棲策略,同步把影片上傳到YouTube與B站。
影音創作者黑仔熊則認為,影片被搬運根本防不勝防,就算搬運工創立「黑仔熊的官方搬運頻道」,也只能無可奈何地放任事情發生。黑仔熊說,他與身邊影音創作同好們仍是以YouTube作為主要營收來源,因此不會太過在乎搬運行為。
未經授權搬運有什麼法律責任?
不論是台灣還是中國皆有訂定《著作權法》保障著作人權益,以台灣的法律為例,著作人進行文學、科學、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的創作,在完成時便享有著作人格權與財產權。
一般而言,下載YouTube影片再上傳至B站之行為,涉及《著作權法》專為著作權人保障的「重製權」(中國法律稱作「複製權」)。未經著作人同意,逕自重製與複製影片的搬運行為,就是侵害著作權,並可能面臨有期徒刑或罰金等刑罰。
若在搬運影片的基礎上,又再重新剪接、上字幕、翻譯等行為,就會進一步觸及到《著作權法》中的「改作權」,這樣的侵權行為同樣也可能面臨刑罰。
侵害著作財產權的刑責,原則上採取「告訴乃論」,若著作人沒有提告,司法機關不能起訴和審理。即使著作人不追究,也不代表重置與改作行為就是合法。
不過,只要遵守「合理使用」規範,就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。《著作權法》第65條訂定之判斷基準有4項:
- 利用之目的及性質,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。
- 著作之性質。
- 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。
- 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。
資鋒法律事務所陳建佑律師接受《關鍵評論網》採訪說明,即便搬運影片有註明出處,但因為逾越利用著作之比例,便不符合合理使用。另外實務上,還會去衡量侵權行為是否對著作人帶來額外利益或更多曝光。
至於改作是否符合合理使用,律師陳建佑表示,通常法院會以「轉化性因素」來判斷,也就是改作之內容是否在原著作的基礎上,創造出新的意義。
總而言之,只要在合理使用的範疇內,未經著作人逕自重製或改作,就不會構成侵害著作權。
創作者如何捍衛自身著作權?
律師陳建佑向《關鍵評論網》表示,台灣創作者的影片未經授權被搬運到中國平台,基本上有2種解決措施,一是向網路平台申訴,二是採取司法途徑,在台灣或在中國提起訴訟。
就現行B站監管機制而言,若使用者發現B站上存在搬運影片,依照B站的檢舉規定,申訴程序必須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身份證明與證件號碼,完成「資質認證」後,才能進一步提交侵權事由並完成檢舉。
若要採取司法途徑解決侵權問題,律師陳建佑表示,要跨海至中國提起訴訟,除了緩不濟急外,效益也十分低落。
不過,若在台灣提起訴訟,一旦勝訴便可持法院判決,向行政院數位發展部旗下的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(TWNIC)聲請「停止解析(DNS RPZ)」,讓台灣使用者無法連上國外犯罪網站。此種機制雖然無法直接關閉設在國外的網站,但可以停止解析特定域名,台灣使用者便無法連上目標IP。
雖然創作者能夠嘗試以上述兩種方法解決侵權問題,但律師陳建佑卻無奈地表示,在平台申訴無效,司法程序不積極且曠日費時的情況下,除非像電影公司涉及龐大商業利益,不然對一般中小型創作者而言,幾乎不會有人真的去提告,使得這個議題多半沒什麼討論度。
不採取法律途徑,要如何對付盜片行為?
YouTube創作者叉雞2020年發布一部影片分享對付盜片仔的招數,只要在影片鑲嵌不明顯的「辱華」浮水印(如:習近平小熊維尼),並按波特王的作法,向中國中央網信辦「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」匿名檢舉,提交辱華浮水印之截圖,不久之後,搬運影片就會被刪除。
透過隨機插入透明度低的浮水印,便可在不影響觀看體驗下,發揮防盜效果。時過境遷,B站搬運與盜片情況依舊屢見不鮮,究竟叉雞的作法是否還有效呢?
遊戲攻略頻道主「姆姆芭柒mumu87」不久前在〈我把盜片仔送去勞改了〉這支影片揭露,即便自己的頻道經營規模不大,依舊被盜片仔給盯上。一支支辛苦製作的影片,被完整搬運、二度剪輯,甚至連文案都遭抄襲。
最讓姆姆芭柒無法忍讓的是,盜片仔直接仿冒姆姆芭柒的身份,利用搬運影片投稿「原神UP主激勵計畫」獲取遊戲獎勵。於是,姆姆芭柒決定不再息事寧人,「非常問題,就要使出非常手段。」
姆姆芭柒想起叉雞提供的防搬運方法,透過在影片中鑲嵌辱華浮水印,接著向中國中央網信辦「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」提出政治類舉報,只要符合「攻擊黨和國家制度及重大方針政策」、「破壞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」以及「損害國家形象榮譽利益」等理由,就可順利下架被搬運的影片,甚至讓搬運工的帳號停權。
果不其然,完成舉報後不到四小時內,搬運工的帳號就被封鎖。姆姆芭柒呼籲,搬運行為絕對不能姑息,否則搬運工便可能冒用原創作者名義,不只搬運影片,可能還會發表與本人不相關的言論,後果不堪設想。
在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平台上,雖然也有侵權舉報,但實際上,該平台僅處理個人隱私洩露、侮辱謾罵與誹謗詆毀這三個類別,智慧財產權與盜版侵權反而不在受理範圍,導致創作者長年無從檢舉的窘境。
授權影片轉載,要注意什麼?
黑仔熊受訪時提到,目前還是比較少台灣YouTuber自行經營B站,不過多多少少會收到中國網紅行銷公司的合作接洽,例如授權影片搬運,或授權協助經營B站帳號。獲得授權後,網紅行銷公司就可能先行審核影片、剪輯觸及違禁之片段,節省創作者花時間與精力管理B站頻道的成本。
對於這種機會,律師陳建佑表示,「這是很好的契機,不過也要小心的開始。」他建議,創作者在談授權合作時,雙方要確認授權範圍、分潤計算,以及糾紛處理機制,像是要去哪裡仲裁和提告。雙方在訂定契約時,必須注意這些細節,才能降低後續風險,避免產生過多複雜問題。
延伸閱讀
- 小編轉載要小心:四個容易被忽略的重製權地雷
- 法網陰影下的中國字幕組
- 「抄襲」觸犯法律而且不道德,為甚麼老高的支持者不在乎、甚至為他護航?
- 谷阿莫在庭上否認侵權:拍片不是為了錢,是教育看不懂電影的人
- 抄襲還是合理使用?簡評「Oracle v. Google」一案
【加入關鍵評論網會員】每天精彩好文直送你的信箱,每週獨享編輯精選、時事精選、藝文週報等特製電子報。還可留言與作者、記者、編輯討論文章內容。立刻點擊免費加入會員!
責任編輯:丁肇九
核稿編輯:翁世航
“B站上的台灣人”的相關議題
- 2024-02-13 避開色情暴力仍無法通過Bilibili審查?台灣UP主:選舉期間和國慶日前後最好不要拍Vlog
- 2024-02-12 YouTube影片未經授權被「搬運」到Bilibili怎麼辦?律師詳解影音創作者的反擊之道